寻找最美的你!——“文明我先行·美在福寿山”首届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启动啦!
2022-07-04 13:05:28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福寿山镇 | 编辑:汤艺文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279

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进一步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和乡村善治工作走深走实,选树好榜样、唱响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努力形成“弘扬最美、学习最美、争当最美”的社会新风尚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“文明我先行·美在福寿山”为主题的首届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,深入挖掘一批群众身边平凡普通、默默奉献、感动人心的优秀典型,通过先进人物的感召力和感染力,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做文明福寿山的建设者、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、诚信风尚的引领者、公平正义的维护者,以实际行动为助力乡村振兴、实现共同富裕凝聚更多精神力量。

评选内容及标准要求
01
最美乡贤

1.名额:不超过10名。

2.范围:从回乡定居老干部、返乡投资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中推选。

3.标准要求:①在群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、美誉度和影响力;②热心家乡公益事业,对家乡有较大贡献;③为人正直,公道正派,能传播社会正能量;④遵守村规民约和社会公德,家风良好,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

02
最美家庭

1.名额:不超过30户。

2.范围:在全镇范围内评选,1000人以内的村评选1户,1000-2000人的村评选2户,2000-3000人的村评选3户,3000人以上的村评选4户。

3.要求:①爱国守法、思想品德好;②家风淳朴,家庭教育好;③家庭和睦,尊老爱幼好;④邻里和谐,群众评价好;⑤移风易俗,文明新风好;⑥勤俭持家,环境保护好;⑦遵德守礼,热心公益好。


03
最美媳妇

1.名额:不超过10名。

2.范围:在全镇范围内评选。

3.标准要求:①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②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,有特别感人的事迹;③在家庭遭到突变后仍能经受磨难和打击,以女性特有的坚强、坚韧和坚持,勇挑生活重担,做到患难与共、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,事迹感人,群众颂扬。


04
最美少年

1.名额:不超过10名。

2.范围:由镇直各中小学校推选。

3.标准要求:①文明有礼语言美;②关爱亲人孝心美;③热心公益奉献美;④友爱互助团结美;⑤拾金不昧诚信美;⑥勤劳节俭自强美;⑦刻苦努力勤学美;⑧积极乐观阳光美。


05
最美创业者

1.名额:不超过10名。

2.范围:在全镇范围内评选。

3.标准要求:①有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、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典型事迹;②依法依规,诚信经营;③在带头致富、发展产业、热心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;④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。


06
最美乡村教师

1.名额:不超过5名。

2.范围: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评选,由学区推荐,镇党委审定。

3.标准要求:①在本镇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;②为人师表,品德高尚;③爱岗敬业,治学严谨,关爱学生,业绩突出,在学生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。


07
最美乡村医生

1.名额:不超过5名。

2.范围:在全镇医疗卫生机构(含村级卫生室)从事医卫工作人员中评选,由镇中心卫生院推荐,镇党委审定。

3.标准要求:①热爱本职工作,在本镇从事医卫工作5年以上;②医德高尚,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热心为群众服务,有典型事迹,深受群众好评。


08
最美志愿者

1.名额:不超过5名。

2.范围:在全镇范围内的志愿者中评选。

3.标准要求:①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的志愿精神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;②热心公益,无私奉献,在文明创建、环境保护、疫情防控、移风易俗、扶危济困、义务献血、关爱他人、文化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;③品行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
09
最美公民

1.名额:不超过10名。

2.范围:在全镇范围内评选。

3.标准要求:①见义勇为。在国家、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;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勇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②助人为乐。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。③拾金不昧。近两年内有拾金不昧典型事迹,主动归还物品,得到失物者的高度评价。④诚实守信。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,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、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。


10
最美乡村干部

1.名额:不超过10名。

2.范围:在镇机关和部门评选“最美公务员”5名,在村干部中评选“最美村官”5名。

3.标准要求:“最美公务员”参照好干部标准(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)进行评选,由干部测评推荐,党委考察审定。“最美村官”从现任村干部中评选,由村党支部推荐,镇党委审定,标准要求为:①有大局观念,立场坚定,群众信服;②有民本情怀,热心服务,群众满意;③有突出业绩,事迹典型,群众认可;④有公道公心,廉洁自律,群众放心。


评选步骤
01
申报推荐

按照组织隶属关系,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,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向所在村或单位申报,所有推荐对象都需按要求填报《福寿山镇首届最美系列——“文明我先行·美在福寿山”评选活动推荐表》。推荐表需由所在村或单位共同研究、严格审核把关后在7月30日前推荐上报。(个人自荐可报送邮箱:pjfssz@163.com)

02
组织评定

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,由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初步人选,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进行严格的组织审查和考察,提交镇党委、政府研究,8月31日前择优确定拟评选名单。

03
名单公示

9月中旬前对拟评选的首届最美系列——“文明我先行·美在福寿山”名单通过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04
表彰奖励

公示无异议后,拟于9月底前后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家庭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
05
宣传推介

对评选出的先进人物、家庭,在今日平江·福寿山镇子频道开辟“最美”系列活动专栏进行专题展示。同时,择优向省市县新闻媒体推荐,在各类平台进行展示,放大“最美”效应。

责编:汤艺文

来源:福寿山镇

  下载APP